2026年山东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已开始:5月25日
2026-05-26

2026年5月25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山东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通知》,标志着2026年度山东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全面启动。继续教育直接关联执业注册、延续注册及职称晋升,全省执业药师务必按时完成学习,避免影响正常执业。

 

一、继续教育对象

1.  山东省内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注册执业的人员;

2.  2025年考试通过并即将取证的新执业药师;

3.  鼓励已取证但未注册执业的人员自愿参加学习。

二、2026年学时硬性要求

全年需完成90学时继续教育,分为两类科目:

u 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涵盖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医学伦理等内容;

u 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聚焦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专业技能。

三、学习方式与时间安排

1.  学习形式:全程采用网络教学,无需线下参训。

2.  报名时间:即日起—2026年12月15日

3.  学习时间:即日起—2026年12月31日(逾期关闭学习通道)

四、山东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入口

u电脑端:山东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

网址:https://www.sdlpa.org.cn/learning/Student

u手机端:关注山东省药师协会微信公众号,登录后完成选课、缴费、学习全流程。

五、收费与发票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收费由官方指定机构按标准执行,学习完成后统一开具电子发票,可在平台自行下载留存。

六、重要注意事项

1.  起始时间:自取得资格证书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取证超5年申请注册,需提供近5年连续学时证明

2.  学时有效期:当年度有效,原则上不结转、不顺延

3.  补学规则:因伤、病、孕等特殊情况未完成,可由单位出具证明,下一年度内补学上一年度学时

4.  咨询渠道

u监督电话:0531-88562356

u教学服务:400-0531-000转3(张老师)

七、总结提醒

2026年山东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现已正式启动,报名与学习均有明确截止日期,建议尽早完成90学时学习,不要拖延至年底导致平台拥堵、审核延误。

请务必通过山东省药师协会官方平台学习,拒绝非法代学、刷学时等违规行为,确保学时真实有效,保障执业注册与职业发展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