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4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6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开课的通知》,明确2026年度北京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于4月28日正式开启,报名及学习考试工作同步推进,全市执(从)业药师需按要求完成对应学时学习,保障执业资格合规有效。

本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和北京金航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家机构共同施教,执(从)业药师可根据自身需求,任选其中一家平台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两家机构学习成果均被官方认可。
本次继续教育时间安排严格固定,学习考试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至12月31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市药监局特别强调,本年度报名及学习考试时间结束后一律不延后,请广大药师合理规划时间,避免错过报名及学习期限。
2026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全年90学时制,严格遵循《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药监人〔2024〕3号)要求。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课程内容贴合执业药师岗位需求,兼顾政策法规与专业技能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本年度公需科目已增设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相关必修课,进一步强化执业合规管理,引导药师规范执业行为。
执(从)业药师可通过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yjj.beijing.gov.cn) 进入学习系统,具体路径为:首页“专题专栏”→“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平台”→“执业药师培训”→“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选择对应施教机构,即可进入系统完成注册、报名及学习操作,各施教机构系统首页均附有详细操作指南。
1. 严禁证书挂靠:根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要求,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将被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且三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买卖、租借证书的单位也将面临依法处罚。
2. 学时当年有效:继续教育取得的学时仅限当年度有效,原则上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
3. 特殊情况可补学:因伤、病、孕等特殊原因无法完成当年学时的,可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于下一年度内补学完成上一年度规定学时;2025年度未完成学时的,可通过施教机构平台上传证明,审核通过后补学。
在此提醒北京市全体执(从)业药师,及时关注官方通知,合理安排学习进度,按时完成2026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确保执业资格持续合规,共同维护药品行业执业秩序与公众用药安全。